原標題:教室里被絆倒摔掉牙 法院:學校傷者絆人者都有責任 教室課桌間的通道較窄,學生在走動中被同學的腳無意絆倒摔傷,學校、絆人的學生該如何擔責?摔倒學生自己有沒有責任?日前,市五中院審結了這樣一個案子。 教室摔倒牙齒受傷 法院審理查明,11歲的鄧某和同歲的封某都是綦江區(qū)某小學四年級學生,去年4月27日早上8時許,還沒開始上課,封某背向講臺站在教室左邊走道第一排課桌前收同學們的作業(yè),腿伸在過道口。此時,鄧某從教室后門進來打算去自己的座位,在通過走道時絆倒封某的腳后向前摔倒,磕到講臺導致6顆牙齒被撞掉。 隨后,鄧某被老師送往醫(yī)院治療。司法鑒定鄧某成年后可做矯形手術,需修復6顆牙齒。不久,鄧某將封某以及父母和所在小學起訴到綦江區(qū)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4.5萬元。 課桌太多走道較窄 法院在審理中查明,該小學是開設了1-6年級的完全小學,鄧某所在班級共53位學生,所在教室長8.9米,寬6.24米,課桌兩兩組合,安放了4列,中間留了3個走道,課桌長為0.6米,走道寬度平均為0.48米。住建部《中小學校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完全小學應為每班45人,中小學校普通教室縱向走道寬度不應小于0.6米,獨立的非完全小學可為0.55米。 據(jù)此,綦江區(qū)法院一審認為,鄧某所在班級人數(shù)已超過國家對完全小學限定的標準人數(shù),因人數(shù)增多導致課桌椅增加,從而導致走道的寬度遠遠低于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教室走道擁擠勢必增加學生走動中碰撞其他物體而受傷的危險性。因此,該小學提供的教學環(huán)境客觀上存在安全隱患,未盡到相應管理職責,應對鄧某的受傷承擔60%的主要責任,法院判決學校賠償2.7萬元。 受傷學生也要擔責 法院同時認為,鄧某作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已具有一定的認知能力和防護能力,行走中未充分觀察走道旁邊的障礙物,忽視自身安全保障,自身也有一定過錯,個人應擔責30%。另外,封某將腿伸到過道,對通行造成一定的障礙,雖非故意,但這是鄧某被絆倒的原因之一,應承擔10%的責任,由于封某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父母賠償0.5萬元。 一審判決宣判后,封某以及小學不服一審判決,向市五中院提起上訴。封某訴稱,他不存在違法違紀行為,主觀上沒有過錯,同時也沒有證據(jù)證實鄧某是因他而摔倒。而該小學訴稱,該小學對教室的安排、設計以及學生人數(shù)的安排并非是導致此次意外事故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因素,鄧某作為小學四年級的學生,有足夠的判斷能力和自控能力,個人疏忽才是主因,因此鄧某應承擔主要責任。日前,市五中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9條第1款第一項規(guī)定,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重慶晚報見習記者 胡其濤) (重慶晚報) |
[發(fā)布者:yezi] | ||
相關閱讀:
·長江商學院教授滕斌圣:核心競爭力要新陳代謝
·SAT備考必讀:盤點中國學生SAT語法的薄弱環(huán)節(jié)
·上海試點中職生直升應用本科 須參加轉段考試
·教室里被絆倒摔掉牙 法院:學校傷者絆人者都有責
·我國工程教育首次接受“體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