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擇優(yōu)選拔具有外語類特長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切實做好南京師范大學 2017 年外國語中學保送生的招生工作,根據(jù)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招收中學保送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 外語類保送生,只招收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推薦的英語語種考生,由中學統(tǒng)一推薦符合報名條件的優(yōu)秀學生。(具有保送生資格的中學名單以教育部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網上公布為準) 二、招生計劃 2017 年南京師范大學外語類保送生招生計劃不超過學校當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shù)的 1%。(學校招生計劃數(shù)以教育部及上級招生主管部門核定的計劃數(shù)為準) 三、報名流程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2017 年 1 月 5 日 (二)報名方式: 專業(yè)考試報名采用網上申請的形式。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登錄教育部 “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網址: http://gaokao.chsi.com.cn/bssbm/),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并將申請材料(詳見后續(xù)說明)于 2017 年 1 月 5 日(以郵戳為準,為確保材料及時、準確寄達我辦,建議使用中國郵政 EMS 寄送)前寄往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郵寄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qū)文苑路 1 號南師大本科招生辦,郵編:210023,聯(lián)系電話:025-83720759)。 有條件的中學請將推薦申請南京師范大學的所有學生材料收齊,由中學統(tǒng)一寄至我辦。申請材料恕不退回。 申請材料包括: 1.《南京師范大學 2017 年保送生申請表》(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填報志愿后直接下載打印,相關欄須由中學填寫意見、由校長親筆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所申請的保送專業(yè)名稱請在“翻譯[英法雙外語五年制本科](設在外國語學院)、英語[英西、英法雙外語五年制本科](設在外國語學院)、外國語言文學類[德英、西英、俄英、法英、日英、朝英、意英雙外語五年制本科] (設在外國語學院)、英語[師范] [四年制本科](設在教師教育學院)、英語[四年制本科](設在金陵女子學院)”等五個專業(yè)中根據(jù)考生本人選擇依次填報,如 2017 年的招生專業(yè)有所變化,則需按變化后的專業(yè)確定; 2.個人簡介(須由本人親筆書寫,不超過 1500 字); 3.高中階段每學期學習成績及年級位次的匯總表(須為原始材料的復印件,且由學校教務部門蓋章); 4.身份證及獲獎證書復印件、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和優(yōu)勢的有關材料; 5.由所在中學出具的、保送生推薦人選在校內公示的證明(須加蓋學校公章)。 四、資格初審 申請材料郵寄報送截止后,學校將對申請對象進行初審(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確定取得專業(yè)考試資格的學生名單,并陸續(xù)在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站公布。初審通過的考生請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 24:00 之前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 (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bssbm/)進行網上繳費并打印準考證,準考證須于考試報到當天帶至我校。 五、專業(yè)考試 對通過初審、取得測試資格的外語類保送生,學校將進行綜合考核。 (一)報到時間:1 月 16 日 9:00-17:00 (二)報到地點:南京師范大學隨園校區(qū)本科招生辦公室(江蘇省南京市寧海路 122 號 18 號樓 105 室) (三)考試時間:1 月 17 日 (四)考試地點:南京師范大學隨園校區(qū)外國語學院(江蘇省南京市寧海路 122 號 700 號樓) (五)考試形式:學校單獨組織的英語科目筆試和口試。 英語筆試內容主要包括閱讀、寫作等。 口試內容主要包括“回答提問、專題陳述”兩部分。 筆試和口試的具體安排以準考證內容為準??忌鷣韺W校參加專業(yè)考試時,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獲獎證書原件以備現(xiàn)場確認時查驗。 六、錄取辦法 考核結束后,學校將根據(jù)綜合考核成績及學生申報專業(yè)志愿的情況,確定保送生人選和擬錄取專業(yè),并在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示無異議后將擬錄取名單報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審批,同時通報給生源所在中學。審批通過后由南京師范大學簽發(fā)《錄取通知書》。 七、組織領導及監(jiān)督機制 (一)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外語類保送生錄取工作。由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學校嚴格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各項要求,堅持程序公開、競爭公平、選拔公正的原則,認真做好外語類保送生錄取工作。 (三)學生及其所在中學等所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須屬實、齊全。有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學校將把考生的違規(guī)事實報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對于負有責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學者,取消外語類保送生考核成績及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和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四)學校監(jiān)察部門對招生考試錄取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投訴。 八、其他 (一)南京師范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外語類保送生錄取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受騙。 (二)本簡章內容如與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關于 2017 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觸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文件為準。 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5)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bkzs.njnu.edu.cn/ 關于高考專業(yè)解讀優(yōu)秀案例評選的通知 聯(lián)系方式:010-62603078 投稿郵箱:gaokao@cernet.com (南京師范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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